吴亮律师
在我国刑法领域内,对于恶意透支这一行为,往往会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具体来说,所谓“恶意透支”,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,超越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额或期限进行透支,且在发卡银行对其进行两次有效催收之后,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违法行为。此种违法行为,不仅粗暴地侵害了国家重要的信用卡管理制度,更严重损害了广大公民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要是故意欠债不还的话,那就是犯罪。我们说的这个“恶意透支”,其实就是你拿着别人的信用卡,不管是不是自己的钱,都想占为己有,而且你还得超过人家规定的额度或者时间去用这张卡,然后银行给你打电话催你还款,你还不理会,过了三个月还是没还上,那就等着坐牢。这种行为可是严重违反了信用卡的使用规则,也损害了大家的利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解析:
说到“恶意透支”这事儿咱们刑法上一般就把它当作信用卡诈骗罪来看待。啥叫恶意透支?就是你拿着信用卡,本来应该按照规定的额度或者时间来还款,结果你却故意拖着不还,而且银行已经给你打过两次电话催你还款了,可是你还是超过三个月都没还钱。这种行为可真是太恶劣了,不仅违反了信用卡的使用规则,也损害了公共财产的权益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六条
【信用卡诈骗罪、盗窃罪】有下列情形之一,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(一)使用伪造的信用卡,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;
(二)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;
(三)冒用他人信用卡的;
(四)恶意透支的。
前款所称恶意透支,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。
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