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亮律师
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(即独生子女证)已停止对初次生育的夫妻办理。分析说明:从法律角度来看,自2016年1月1日起,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,国家提倡按政策生育,因此,对于此后初次生育的夫妻,不再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,也不再享受与此证相关的优待政策。然而,对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,如果尚未领取独生子女证,仍可以办理该证。提醒:如果您是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且符合办理条件,但当地计生部门拒绝办理,可能表明问题比较严重,建议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进一步帮助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如下:1.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: * 确认自己符合补办条件,即是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。 * 准备相关材料,如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。 * 前往当地计生部门提交材料并申请补办。2. 继续享受独生子女优待政策: * 如果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,应妥善保管证件。 * 关注当地计生部门发布的关于独生子女优待政策的相关信息,确保自己能够及时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。 * 如果遇到政策调整或变动,应及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专业人士,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分析:从法律角度来看,对于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补办,针对的是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且符合办理条件但尚未领取证件的夫妻;二是继续享受优待,针对的是已经领取证件的夫妻,他们可以按照原规定继续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。选择处理方式时,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。如果是在政策调整前生育且符合办理条件但尚未领取证件的,应尽快前往当地计生部门补办;如果已经领取证件,则应继续享受相关优待政策。
上一篇:签署了借条但未收到转账该如何处理? 下一篇:暂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