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亮律师
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,一般算共同财产。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,可视为对女方的赠与,该赠与行为依法有效,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,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根据2021年实施的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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